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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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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赣州市民政局

        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民政信访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
        二、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含预算内项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指导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和资产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指导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 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含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康工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精神卫生福利院工作)、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办法。负责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市辖区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承办省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的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
        七、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八、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综合福利院、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含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高龄津贴工作)、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等工作。
        九、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外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民政信访工作。协调推进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李高永(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797-8991045,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2楼。
        (2)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含预算内项目和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申报),指导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和资产管理工作。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温凉(科长),联系电话:0797-8991046,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2楼。
        (3)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科)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拟订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林海洋(科长),联系电话:0797-8991032,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2楼。
        (4)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王庶民(科长),联系电话:0797-8991035,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1楼。
        (5)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中共赣州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指导县(市、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黄怡之(科长),联系电话:0797-8991040,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1楼。
        (6)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边界管理办公室)
            推进全市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含残疾人“两项补贴”、福康工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精神卫生福利院工作)、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办法。负责县(市、区)、乡(镇)行政区域、市辖区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承办省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指导全市的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推行、公布标准地名的使用;指导全市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收集整理和鉴定地名档案。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刘彦求(科长),联系电话:0797-8991057,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1楼。
        (7)社会救助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林莉萍(负责人),联系电话:0797-8991029,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1楼。
        (8)养老服务科
            拟定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有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居家、社区和机构(含特困供养机构、综合福利院、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统筹推进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老年人福利(含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高龄津贴工作)、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养老服务市场化等工作。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马艳娟(科长),联系电话:0797-8991042,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1楼。
        (9)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和外事管理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依据:赣市民字﹝2020﹞4号,负责人姓名:温伟霖(专职副书记),联系电话:0797-8991036,办公地址:市政中心北楼22楼。
        直属单位

        (一)市养老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协助本级民政部门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养老服务技术指导和质量提升工作职能。办公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21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0797-8991042;负责人姓名:肖着清。
        (二)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要承担全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受有关部门委托,依法对全市申请社会救助以及其他政府专项救助的贫困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为认定申请人救助资格提供理由;对县(市、区)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工作提供指导;协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职能。办公地址: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21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0797-8991031;负责人姓名:温振伟。
        (三)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主要承担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生活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服务;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职责;对处于危困状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予以监护照料职能。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青龙山;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中午不休),16:30至次日8:30值班员值班。周六至周日:24小时值班员值班;联系方式:0797-8187108;负责人姓名:刘卿。
        (四)市儿童福利院。主要承担孤残儿童、弃婴的养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工作,因父母服刑、吸毒、患精神病或因流浪乞讨、被拐卖等原因生活无着未成年的托养服务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全南路29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0797—7317818;负责人姓名:李丰。
        (五)市殡葬管理所。主要承担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殡葬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市政府有关火化的规定,承担章贡区及邻县(市)的殡仪服务工作职能。办公地址:章贡区沙河镇黄龙村;办公时间:全年全天24小时值守,周一至周天8:00-16:00连班制;联系方式:0797—8183444;负责人姓名:邱财林。
        (六)市慈善总会秘书处。主要承担接收海内外捐赠款物;创办以接收社会捐赠和实施特困群众救助为内容的慈善超市;开展慈善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协调上下慈善机构之间的工作和关系;做好财务管理和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职能。办公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41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0797-8124343;负责人姓名:张华平。
        (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要承担制定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规划和办法;组织、实施有奖募捐活动工作职能。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7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A区商业29室;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方式:0797-8170329;负责人姓名:罗香星。

        单位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北楼21-22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传真

        0797—899105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mzj8391058@163.com 网站地址 http://mzw.365345.xyz/
        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赖木生: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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