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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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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赣州市司法局

        主要职能

        市司法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一、司法局是赣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

        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三、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督查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十)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负责领导市本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市律师行业党委的日常管理,指导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广大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797-8991429

        负责人:兰希斌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外事工作,协调对外法治交流与合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428

        负责人:陈辉

        (二)政治部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434

        负责人:肖方亮

        (三)法治调研督察科

        主要职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市政府规章编纂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查工作。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6638

        负责人:谢应林

        (四)立法科

        主要职责: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建议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等工作。负责相关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承担相关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办市政府相关规章清理工作。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向市政府征求意见的论证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051

        负责人:杨志宏

        (五)合法性审查科

        主要职责: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市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市、区)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054

        负责人:温润华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赣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戒毒执法工作。负责局本级综治维稳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负责刑满释放和解除戒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432

        负责人:谢春发

        (七)行政复议科

        主要职责: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由省政府裁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050

        负责人:赖徽棠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联系电话:0797-8991048

        负责人:黄德志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444

        负责人:邱铃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427

        负责人:游启红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局本级行政审批事项。

        联系电话:0797-8991445

        负责人:黄珉

        (十二)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赣州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外国及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赣州代表机构。负责市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本系统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431

        负责人:肖刚

        (十三)公证仲裁工作科

        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公证、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市公证、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证仲裁机构、公证员仲裁员和公证仲裁业务等工作。编制全市公证、仲裁名册并公告。

        联系电话:0797-8991430

        负责人:李雄飞

        (十四)司法鉴定工作科

        主要职责:制定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名册并公告。

        联系电话:0797-8991433

        负责人:李亮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97-8991055

        负责人:王玲

         局属单位

        (一)赣州市司法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统筹推进、规划驻在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管理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负责辖区内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负责辖区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经开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0797-8375522

        负责人:刘巍

        (二)赣州市司法局蓉江新区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统筹推进、规划驻在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责任;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内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管理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负责辖区内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负责辖区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单位地址: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

        联系电话:0797-8165896

        负责人:陈勇平

        (三)赣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有偿法律服务的指引;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即时调解或转交相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委员会调解;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等三大平台工作运行。

        单位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府南楼7

        联系电话:0797-8991427

        负责人:温伟锦

        (四)赣州市行政复议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协调、联络、协办、文书送达、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以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8号市政府南楼5

        联系电话:0797-8991050

        负责人:王建亮

        (五)江西省赣州市赣南公证处

        主要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单位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赣江源大道31

        联系电话:0797-8231641

        负责人:王建锐

        直属单位

        单位地址

        赣州市市政中心北区南楼8楼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电话、传真

        0797—8991428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gzssfj@163.com

        网站地址

        http://sfj.365345.xyz/

        主要领导

        郭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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