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郭子毅
联系电话:0797-8123272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李晓勇
联系电话:0797-812170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三)综合科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办法和改革方案;研究提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办法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办法;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资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工作。
依据:赣市编办〔2019〕21号 负责人:赖翠红
联系电话:0797-8124680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四)政策法规科
起草有关财政、税收等政策的实施办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有关工作。
依据:赣市编办〔2019〕21号 负责人:谢佩君
联系电话:0797-813278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五)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汇总全市年度预算;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承担市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财税政策相关工作。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汪清华
联系电话:0797-8124683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六)预算编制科
拟定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原则,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工作;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孔福泉
联系电话:0797-812496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七)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陈翔
联系电话:0797-8119770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八)行政科
承担行政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涉及港澳台合作与交流事务的工作。
依据:赣市编〔2019〕40号 负责人:谌东海
联系电话:0797-8123187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九)政法科
承担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政法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依据:赣市编〔2019〕40号 负责人:张晟
联系电话:0797-813270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教科文科
承担文广新旅、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教育口大中专院校和中学等财政教育资金。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林素平
联系电话:0797-8128585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一)经济建设科
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扶持政策;参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郑业平
联系电话:0797-8123562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二)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组织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尹华香
联系电话:0797-8125015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三)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巩固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依据:赣市编〔2021〕21号 负责人:李栋
联系电话:0797-813826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四)资产管理科
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承担国有企业改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国有资产报告的有关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承担“信贷通”等政策拟订及资金管理。
依据:赣市编办〔2017〕165号 负责人:陈日东
联系电话:0797-8112341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含林业局)、生态环境、山水林田湖中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依据:赣市编办〔2019〕21号 负责人:钟宇洪
联系电话:0797-8115129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六)基本建设科
承担住建、城管等方面的部门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市本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定市本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市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决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批复。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明良慈
联系电话:0797-8110616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七)债务管理科
拟定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政府债务举借规划;负责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风险防控和还本付息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
依据:赣市编〔2019〕40号 负责人:谢小勇
联系电话:0797-8121706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八)金融监管科
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定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承担市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加强对市直金融机构金融资本监管;拟定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定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依据:赣市编〔2019〕40号 负责人:谢雯
联系电话:0797-8123301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十九)监督评价科
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落实;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查处财政系统违反财政纪律案件,接受对财政系统的投诉举报;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内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
依据:赣市编办〔2019〕21号 负责人:肖燕
联系电话:0797-8112902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二十)资金运行监管科
承担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等系统的日常监管;拟定全市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市本级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公务用品采购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进行日常监管。
依据:赣市编办〔2017〕35号 负责人:王振武
联系电话:0797-8123116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二十一)会计科
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刘伟忠
联系电话:0797-8124723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二十二)政府采购监管科
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承担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谈判工作;拟定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受理政府采购事务的投诉。
依据:赣市编办〔2020〕41号 负责人:赖智斌
联系电话:0797-8131616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单列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关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和执纪审查工作。
依据:赣市府办字〔2015〕12号 负责人:孔华生
联系电话:0797-8116026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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