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1-2035)》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十四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国家节水行动,2019年4月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家节水行动方案》,2020年4月,我市制定了《赣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到2035年的节水目标和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十四五”时期以及到203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在总结“十三五”节水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研判形势要求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制了《赣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研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行业领域节水控水、节水管理体系框架。
二、《赣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1-2035)》起草过程
《规划》于2020年下半年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了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5月,经外业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编制方完成了初步方案编制工作;2021年6月-7月,市水利局召开规划方案汇报交流会,2021年8月,形成《规划》第一稿,并征求各市直部门与各县意见,按照反馈意见对规范方案进行修改调整;2021年8月,《规划》初稿通过了专家组评审,按专家、部门意见修改后,再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规划》(送审稿),2021年12月,通过了市节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审查。2022年3月,形成《规划》(报批稿),呈现报市政府审查批准。
三、《赣州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1-2035)》主要内容
《规划》在分析总结我市“十三五”期间节约用水成效、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赣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强节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节水体制机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市节约用水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区域节水布局、重点领域节水任务及保障措施,并对2035年进行了展望,为我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依据,助力我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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