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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讨论稿)》的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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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讨论稿)》的编制说明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于201911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启动以来,市领导始终高度关注、高位推动,忠琼书记、克坚市长和阳山副市长多次听取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汇报,作出指示批示,为规划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下,《市级规划》编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20221021日,《市级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18日,我局组织召开《市级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该规划。122日,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组织省级工作专班听取了我市规划情况的汇报,对我市规划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1214日,克坚市长主持召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0次会议专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级规划》,我局认真抓好会议意见研究落实,形成了《市级规划(讨论稿)》,经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公示听证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呈报会议的规划讨论稿。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特点

        《市级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聚焦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开发、高品质生活、高标准治理的总目标,努力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空间保障。概括起来,规划具有5个方面的鲜明特点:

        (一)构建了全市国土空间新格局。立足我市自然地理格局,着力构建“一核引领、两谷育田、三脉筑屏”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在总体格局指引下,坚持底线思维,突出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安全优先,以“三调”为“底盘”,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夯实国土空间“底线”。一是保障粮食安全,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把耕地保护摆在第一优先序,按照“三调”确定的耕地面积,全市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536.86万亩,与原耕地保护任务目标603.44万亩相比,减少了66.58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69.02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94%,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01.16万亩相比,减少了32.14万亩。既完成了应划尽划的任务,又实现了布局优化的目标,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二是维护生态安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市实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659.57平方公里(1748.94万亩),划定比例为29.62%。与20186月国务院批准的划定比例(32.95%)相比,下降了3.33个百分点。原生态保护红线内矛盾冲突基本消除,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全部纳入,锚固了生态本底。三是协调城镇发展,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008.25平方公里(151.24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6%。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可用空间143.54平方公里(21.53万亩),加上城镇开发边界内批而未建用地100.13平方公里(15.02万亩),全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实际可用空间为243.67平方公里(36.55万亩),基本可以支撑全市城镇化发展需求。

        (二)体现了“多规合一”改革新要求。一是发挥主体功能区战略导向作用。在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划基础上,将主体功能区划分细化至乡镇单元,规划明确全市城市化发展区71个,农产品主产区101个,重点生态功能区123个,基本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二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性作用。与市“十四五”规划、水网规划、能源发展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国家物流枢纽发展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统筹协调300余个市级以上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通过精准落图、示意落图、项目清单等形式纳入规划,为下一步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将各类空间信息和专项规划数据整合到“一张图”系统,实现底图一致的“一张蓝图”,协调空间矛盾冲突,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数据化的空间治理,有效提升规划管理现代化水平。四是同步推进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各县(市)规划均形成了初步成果,完成了社会公示。五是有序开展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高质量完成了茅店、储潭、梅林、水西、唐江、国际陆港、沙河等城市重要组团控规编制(修编),正在推进蓉江新区、水东等组团控规修编,统筹安排产业、居住、商业、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各项用地布局,引领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

        (三)构建了城乡协调发展新体系。一是构建“一主两副、两轴三带”城镇空间结构。构建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主中心,龙南、瑞金为副中心,各县中心城区为节点的多点支撑体系。推动市中心城区提升城市能级,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规划至2035年,市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320万人,实际服务管理人口规模350万人以上,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30平方公里,逐步实现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发展。二是建设内陆双向开放高地。推动革命老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将赣州打造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以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为目标,以赣州国际陆港为核心,结合机场、高铁站、水港等设置物流仓储设施,形成多式联运物流通道体系,构建公路港、铁路港、水运港、航空港、信息港“五港一体”的发展格局,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厦漳泉经济区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建设“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三是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镇空间。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机融合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四是促进乡村振兴发展。以县域为单元统筹村庄规划布局和编制,计划到2023年底按需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落实推进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产业用地,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品质。

        (四)彰显了赣州生态文化新特色。一是突出生态价值,筑牢南方生态屏障。规划秉持生态优先理念,努力构建“四屏、三区、三源、多廊”生态安全格局,筑牢南方绿色生态屏障。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落实水资源、林地、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合理引导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二是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构建“一核三区三线”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格局,建成红色文化传承与展示样板,提升历史文化价值。围绕赣州红色基因、绿色本底、乡村古韵的特质,系统整合文旅、住建等部门约2000处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构建了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空间体系,塑造山水景观、文化遗产、红色资源融合统一的空间格局。

        (五)强化了规划实施保障新举措。一是全面推行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二是建立规划实施责任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的要求,按照中央要求,推进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实施耕地保护一年一考核,压实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责任。三是完善规划配套政策机制。建立完善规划“留白”、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制度,实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机制,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耕地进出平衡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增强规划实施可操作性。四是规划注重对县、乡规划的传导。在指标控制、底线管控、政策要求等方面建立传导体系,确保市级战略意图精准落地。

        三、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构成。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10个章节。

        第一部分为总论,即第一章至第三章。主要为全市国土空间的现状、特征、问题以及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总体要求、规划目标以及“三区三线”空间新格局。确定总体发展目标为把赣州建设成为工业强市、开放高地、创业之州、区域中心、文化名城,明确了“三区三线”具体内容。

        第二部分为全市空间布局,即第四章至第七章。主要从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进行布局,完善市域交通、水利、能源、防灾减灾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提高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提出了区域协同发展策略。

        第三部分为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即第八章。明确中心城区城市性质、发展规模、空间结构,研究提出五区和各组团发展指引,围绕建设Ⅰ型大城市、创新创业城市、宜居城市、美丽城市、人文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可生长城市、人民城市统筹空间要素配置。

        第四部分为规划实施保障,即第九章至第十章。明确近期建设思路和近期建设重大工程,从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传导和用途管制、完善配套法规政策机制、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图集主要由国土空间用地现状图、主体功能区规划图、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等50张图件组成。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为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我局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先后三轮书面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意见,并通过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2118日,我局组织召开《市级规划》专家论证会,专家组一致认为《市级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技术路线清晰,现状分析较为扎实,提出的目标定位、国土空间格局和空间策略较为可行,规划成果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原则通过该规划。同时,为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专家组提出了深化城市发展动力分析研究、补充完善市辖区层次相关规划内容、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等7条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专家意见建议,全部予以吸收采纳,进一步完善提升规划成果。

        20221021日至1120日,《市级规划》在网上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热心市民通过邮件、来信、电话、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的建言献策60余条,我局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专项研究,市民提出的主要合理化意见建议已经纳入规划成果。111-1115日,《市级规划》同步征求了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23条,我们进行了认真吸收研究。

        20221212日,我局第三次发函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15条。我局充分研究、逐项梳理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宝贵意见,采纳意见建议81条,部分采纳10条,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发展实际。未采纳的24条意见建议也逐一说明了未采纳理由。

        五、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一)关于耕地保护目标。本轮规划按照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全市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536.86万亩,与原耕地保护任务目标603.44万亩相比,还有66.58万亩的缺口。《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各地要补足原耕地保护任务目标责任缺口,无法补足的需缴纳补充耕地经费。各县(市、区)要把保护耕地摆在优先位置,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划定耕地保护目标与原耕地保护目标之间存在缺口的县(市、区),要编制耕地恢复补足方案,分步骤、有计划补足耕地保护责任缺口。

        (二)关于规划主要指标。按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市级规划》指标分为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3大类共31项。其中,约束性指标8项,为规划期内必须达到管控要求的指标;预期性指标18项,为规划期内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建议性指标5项,为可根据地方实际选取的指标。省级已明确分配任务的有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项指标,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级也已带位置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其余规划指标省级尚未明确下达,《市级规划》中指标的取值,一般采用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重大规划和政策文件中的指标值。

        (三)关于2035年规划人口规模。市公安局、市统计局提出,征求意见稿中至2035年全市1100万规划户籍人口规模、1050万规划常住人口规模偏大。市统计局提出至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征求意见稿的70%-72%降为70%。对此,我局组织市级总规项目组和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专题专家进行再次研究论证,考虑规划需要对城市进行超前的预测和安排,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提高,对城市各类公共配套实施也会提出更高的配建规模要求,结合省级规划和我市实际,本次上报草案将至2035年全市规划户籍人口规模调整为1050万、规划常住人口规模调整为1000万。规划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维持70%-7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城镇化率为72%-74%),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调整为720万人,规划预期目标对照我市建设I型大城市的目标较为合理。

        (四)关于乡镇主体功能区规划。《市级规划》根据省自然资源厅《乡镇级主体功能区试划技术建议(试行)》,在《江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确定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划基础上,将主体功能区划分细化至乡镇单元。目前乡镇主体功能区的规划仍属于省级事权,《市级规划》确定的乡镇主体功能区划是按照省厅目前的技术规程执行。有的县(市)也反馈了部分乡镇主体功能区划的调整意见,我局将持续向省厅做好反馈,争取省厅支持,确保精准确定各地乡镇主体功能区划。

        (五)关于中心城区组团划分。《市级规划》基于中心城区山水特色和自然地理格局,构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多中心、组团式城市空间结构,提出中心城区形成“一带双心,三轴八廊八组团”空间结构。“八组团”分别为:蓉江新区、南康、章贡、唐江、西城区、空铁新区、三江口、赣县等八个城市组团。其中三江口组团包含了历史城区、水东、水西、储潭、水西产业基地等单元,赣县区提出将储潭单元划入赣县组团。《市级规划》主要考虑为落实好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高标准建设三江口片区的精神,将三江口进行一体化规划,三江口组团的范围不应限定在传统的水西、水东和历史城区范围,而是宜拓展到沿赣江两岸的水西产业基地、储潭单元,才能有利于三江口整体打造为融合文化旅游产业、科技创新产业的组团,有利于充分保护利用好赣江、章江、贡江三江六岸整体滨江资源,有利于将三江口建设成为既能最代表赣州厚重历史、也能最代表赣州未来发展的城市名片。

        (六)关于重点项目库。本次规划编制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公路等部门联动,并多次开展专题对接,梳理衔接了市“十四五”规划以及54项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十四五”规划,对列入市级以上“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点项目,形成项目清单,落图落数落线,充分保障“十四五”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在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基础上,按照应列尽列的原则,重点将市级以上交通、水利、能源项目列入清单予以保障,其中列入清单且已明确选址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305个,列入清单暂未明确选址的市级以上重点项目204个,以上重点项目已全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并实现动态更新维护。

        专此报告。

        附件:1.市领导专题听取汇报指示要求落实情况表

        2.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0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表

        3.省自然资源厅专题听取汇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表

        4.专家论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表

        5.社会公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表

        6.市直单位、县(市、区)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7.《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讨

        论稿)》


        附件1

        市领导专题听取汇报指示要求落实情况表

        时间

        指示要求内容

        落实情况

        20221011日,忠琼书记专题听取《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汇报

        1.进一步斟酌城市愿景、城镇化率,加强研究产业用地布局、赣州北高铁站周边规划。

        城市愿景结合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正在进一步研究提炼,文本暂不表述。城镇化率结合省级空间规划进行了优化调整。规划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各板块用地布局。

        2.产业用地要相对集中,不能零零散散的东一块西一块,详细规划要做好,结合产业发展,赣粤产业合作区等平台要形成一定规模。加强内部挖潜,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提高产业用地效率,腾笼换鸟,进一步盘活水西产业基地等老工业园区土地。

        规划对中心城区产业用地布局进行统筹安排,构建中心城区三大产业平台,多个产业园区组团为支撑的“3+N”产业空间布局体系,并提出集约节约用地相关规划措施。

        3.中心城区五个区要高度重视,这个规划要管5-15年,用地规模的使用一定要统筹好,有限的资源怎么把它布局好,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要专题研究好。

        规划成果修改后于11月、12月两次征求中心城区五区意见。

        4.蓉江新区未来的发展要多给一些新型产业用地,要有产业支撑未来近50平方公里规模的发展,目前两个选址的1000多亩可能不够。

        结合正在修编的《蓉江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选址规划3000亩新型产业用地。

        5.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重新研究确定管辖范围界线,要便于管理,界线尽量规则、易识别。

        市自然资源局正在牵头组织开展中心城区社会管辖范围调整研究。

        6.赣州经开区提出由于二水厂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范围纳入了生态保护红线,滨江大道无法建设成了断头路。忠琼书记指示:优化水源保护区范围,生态环境局落实好。

        赣州经开区已开始开展相关前期工作。

        20221014日,克坚市长专题听取《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汇报

        1.要以“三区三线”作为底线进一步完善规划,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我市城市愿景和总体目标。

        规划已落实“三区三线”最终划定成果。已对标党代会等文件精神,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表述为:“把赣州建设成为工业强市、开放高地、创业之州、区域中心、文化名城。”

        2.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征求并吸纳市直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划成果。

        已开展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市直部门、区县三轮征求意见并反馈修改总规成果。

        3.要坚定不移以工业化发展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充分留足工业发展空间,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严控工业用地“退二进三”,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开发投资强度。

        规划在中心城区用地布局上尽最大可能划足工业用地规模,并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产业空间,提出集约节约用地相关规划措施。

        4.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完善组团功能,增强发展动力。

        结合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在规划布局中统筹居住、产业用地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组团功能。

        5.要坚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掌握矿产资源开采主动权,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我市矿产资源优势,引进制造业头部企业,拓宽矿产资源产品转化渠道。加快完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宜林则林、宜耕则耕,保护绿水青山。

        已强化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规划内容,增加“强化矿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条文,提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目标和重点区域。

        6.要解决发展过程中的一些要素保障的问题。要解决发展涉及到建设用地指标、耕地指标(特别是水田指标)等制约问题,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行政化的力度,要推进土地的“增减挂”、“旱改水”。

        已在规划内容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中强化增加相关表述。

        2022101日,陈阳山副市长听取《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汇报

        1.注意总规与“三调”成果的衔接。

        规划以“三调”成果和2020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作为底图底数,强化“三调”成果分析与运用,相关现状数据已更新至2020年。

        2.要注重人口城镇化研究,进一步思考规划期末是否能达到72%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结合市直部门、公众意见,至2035年全市规划户籍人口规模调整为1050万、规划常住人口规模调整为1000万,各下调50万人。规划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维持70%-7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城镇化率为72%-74%),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调整为720万人(原为756万人)。

        3.进一步核实衔接“三区三线”最终划定成果,尤其中心城区相关规划应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编制。

        现有总规成果已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最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

        4.针对全市乡的数量多、占比高的现状,应加快推进撤乡改镇。

        已纳入规划内容。

        5.农业产业规划要突出做好“富硒”文章,打响“富硒”品牌。

        规划在突出“富硒”表述,在农业空间的规划布局中,提出“巩固农业空间,打造富硒品牌”的目标,打造沿江富硒农业产业聚集带。

        6.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好与最新产业项目的梳理衔接。

        已按要求并衔接发改、区县等意见,强化衔接最新产业项目。

        7.总规编制要进一步与相关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如供水规划、排水规划、地下空间、轨道线网等专项规划。

        已与相关专项规划进一步衔接,并与住建局、城管局、市政公用集团就给水规划、排水规划进行了专题对接。


        附件2

        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0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表

        序号

        审议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

        1

        要细化论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空间发展、承接产业转移与生态环境保护、区域优先发展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关系。

        规划基于“双评价”识别国土空间问题,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规划以“三区三线”为基底,强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底线约束,在此基础上谋划产业发展、城镇空间、乡村振兴等发展空间。

        2

        要进一步凸显区域职能中心规划定位,并在空间中明确各类中心的资源配置。

        规划以建设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为目标,提出强化区域性教育中心、医疗中心、金融中心、科研创新中心、文化旅游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等功能,并在用地布局上完善相关设施配套。

        3

        要围绕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完善物流产业、铁路货运规划布局,谋划好赣州五云港发展。

        规划围绕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全国性物流中心,全市规划布局二十处物流园区,其中包含赣州港五云作业区水港物流园,同时,强化中心城区物流用地布局,保障物流产业发展空间。

        4

        要结合发展趋势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中心城区供水排水规划规模。

        已和相关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并与市政公用集团进行了专题对接。

        5

        要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

        规划提出了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发展、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等方面的措施。

        6

        要兼顾规划的刚性和弹性,强化市级总规对下级规划指标的传导,优先保障“十四五”重点项目用地,为城市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规划衔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规划约束性指标并向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传导。在保障“十四五”重点项目方面,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十四五”规划,对列入“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点项目,形成项目清单,落图落数落线,充分保障“十四五”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7

        要加强同国家部委和省直厅局的沟通对接,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由上级统筹保障用地指标。

        已落实。


        附件3

        省自然资源厅专题听取汇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内容

        落实情况

        1

        指标体系要强化区分刚性(约束性)指标和指引性(预期性、建议性)指标,要强化刚性(约束性)指标的分解传导。

        已结合自然资源部最新要求、衔接江西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调整,对“三区三线”等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

        2

        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解决耕地进出平衡问题。

        在“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条文中强调,
        “各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土地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优质耕地应当优先补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3

        加强中心城区城市设计相关内容。

        已加强中心城区城市设计,增加城市色彩规划条文。

        4

        对上犹撤县设区的表述要慎重。

        已删除相关表述

        5

        下一步编制工作程序中注意要进行规划听证。

        已在准备规划听证相关程序,110日召开听证会。

        6

        重点建设项目清单要列全,要尽量形成落图定位。

        已衔接市直部门、区县意见进一步梳理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4

        专家论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1

        深化城市发展动力的分析研究,强化与周边城市区域协同发展,进一步研究确定城市发展愿景、空间战略,合理确定规划指标体系。

        采纳。规划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策略,进一步完善发展目标、空间战略,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省级空间规划修改规划指标体系。

        2

        进一步突出赣州历史文化资源特色,强化历史文化引领和品牌打造,补充完善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规划内容。

        采纳。已完善相关内容。

        3

        完善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主体功能区、城镇体系方案,深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内容。

        采纳。已结合市直部门、县(市、区)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城镇体系规划、乡镇主体功能区划等内容。

        4

        补充完善市辖区层次相关规划内容。

        采纳。已补充市辖区相关规划内容。

        5

        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组团功能和用地布局,加强对工业用地、物流用地布局的保障,支撑产业发展和物流枢纽建设。

        采纳。结合中心城区五区反馈意见,对各组团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进行了优化。统筹优化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布局,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工业、物流发展空间。

        6

        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加强与各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衔接,清晰梳理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项目,并做好重点项目落图、落线。

        采纳。规划加强与发改、交通、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并多次开展专题对接,梳理衔接了市“十四五”规划以及54项交通、水利、能源等行业“十四五”规划,对列入“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点项目,形成项目清单,落图落数落线,充分保障“十四五”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7

        进一步优化规划文本结构,精炼规划文本语言,规范图纸表达。

        采纳。已对文本结构、内容进行优化。


        附件5

        社会公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反馈意见内容

        意见采纳修改情况

        1

        网友亚亚(513475935@qq.com

        赣州预留轨道交通沿江而设:北延赣江可至革命老区吉安接江西北,南延赣粤大运河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东延共和国诞生地苏区瑞金接福建龙岩,西延汝城郴州接湖南,东南延安远接广东梅州。以赣州为中心,以轨道交通辐射至湘赣粤闽,打造环赣州经济圈。

        未采纳,轨道交通落实《赣州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主要在市中心城区建设。建议中提出的区域交通设想在本次规划中通过快速铁路实现,规划提出构建“米”字型铁路中心,往北有昌赣高铁,往南有赣深、赣韶和赣广高铁,往西有赣郴桂高铁、赣郴铁路,往东有赣瑞龙铁路、赣州至南平高铁和赣龙厦高铁,赣州可以实现辐射至湘赣粤闽快速铁路交通联系。

        2

        网友涣澜冰释(578768639@qq.com

        致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一点建议:地名的标注建议使用:注记,它可依据不同地区的形状更改字体摆放位置,可避免出现地名标注与河流等要素互相倾轧的情况,如宁都县与兴国县文字标注在河流上。此外广东省韶关市标注太下留白过多。

        采纳。已完善图集中地名的注记位置

        3

        网友13509645680@139.com

        赣州市总规划里我认为对未来教育的规划不够,建议增加教育的规划,同时建议赣州争取在2035年前再增加5所本科院校,达到国内地级市先进水平。

        部分采纳。增加5所本科院校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规划提出:支持龙南本科院校建设,推动全国百强高校和行业领先高水平大学在赣州落地建设。

        4

        网友448776046@qq.com

        一、规划名称应作修改。2021年业已过去,建议规划名称修改为《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年)》。

        规划期限衔接国家、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本轮国土空间总规年限统一为2021-2035年,基期数据为2020年。

        二、规划人口明显过高。《规划》目标提出,2035年,全市人口突破1000万人,不符合人口发展趋势,目标明显过高。(一)全国人口“十四五”期间将迎来负增长。从出生人口看,全国2016年的出生人口有1883万人,以后以每年约10%的速度在下降,2021年降至1062万人,2022年预计将进一步降至1000万人以下。
        从总人口看,全国2016年的总人口是139232万人,2020年是141212万人;2021年是141260万人,比2020年仅增长48万人,接近零增长状态。国家卫健委党组今年81日在《求是》杂志发表《谱写新时代人口工作新篇章》中明确指出,我国“总人口增速明显放缓,‘十四五’期间将进入负增长阶段”。(二)全省人口已迎来负增长。2021年末,全省总人口4517万人,较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时的4518.9万人有所减少,呈现负增长。(三)全市人口也将迎来负增长。从出生人口看,全市2016年的出生人口有15.6万人,和全国趋势一样,以后也以每年约10%的速度在下降,2020年降至11.9万人,2021年、2022年预计进一步降至9万人以下和8万人左右。从总人口看,全市2016年的常住人口是859万人,2020年是897万人;2021年是898万人,比2020年仅增长1万人,和全国一样,也接近零增长状态。考虑到育龄妇女减少、生育观念转变等因素,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少子化”趋势明显,和全国一样,人口总量即将步入负增长。

        采纳。规划至2035年全市户籍人口规模、常住人口规模分别减少50万人。分别达到1050万人,1000万人。

        5

        市民电话反馈

        市民:赣州市市区从长远发展要做大做强,城市面积要扩大。大余、信丰、于都最好通高架桥,水西、沙河、湖边镇开展城市更新。要加强招商引资,多建高楼大厦,每个区一个中心。要做好一江两岸工程,我们是江边城市,章江、贡江边上的旧楼房要拆迁,多建高楼大厦,最低18层以上。江边房子要注意颜色搭配,做玻璃幕墙,做好城市客厅形象。

        采纳,规划提出了中心城区不同地段的开发强度控制要求,并对城市风貌进行了规划引导。

        6

        市民朱先生(13826948134

        宁都与石城南部,东西走向的省道,206236国道,是否纳入规划立项。

        采纳,该省道已纳入规划,已电话回复意见人。

        7

        网友沙漠秘密

        规划目标是不是可以提的更具有赣州地域特征。

        采纳,规划目标已与市委提出发展目标衔接。

        8

        网友追溯过往

        建议提升赣州江景利用价值,要把赣江、水东好好规划一下,要有近距离亲水平台。

        采纳,在规划中强化百里滨江生态绿廊和三江口组团的发展引领。

        9

        网友建良1980

        在水东规划教育配套与商业配套用地,照顾水东老百姓。

        采纳,在规划中已对基础教育设施进行了布局,近期已启动水东组团控规修编。

        10

        网友虔城时光

        三江六岸要有明确的规划,赣江江面宽阔实在不应该浪费地方,不要急着开发等经济发展再开发。沿江步道要能设计亲水步道。

        采纳。在规划中将三江口组团作为今后城市重要的发展组团。

        11

        网友二十五度赣

        建议规范使用“中心城区”概念

        采纳。规划已对中心城区的范围做了具体界定。


        附件6

        市直单位、县(市、区)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单位名称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市发改委

        1、建议规划中相关名词等表述充分衔接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避免让读者产生误解。例如:①《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二章第三节中“三区一园”的名词注释,赣州市“十四五”规划表述为:“三区”,革命老区与大湾区合作样板区、内陆与大湾区双向开放先行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创新区(并非“先行区”);②第八章第三节中“四横”的名词注释,赣州市“十四五”规划中表述为:“四横”,飞翔大道-黄金大道-厦蓉高速、城西大道-武陵大道-东江源大道、赣南大道(南康-赣县)、绕城高速;“六纵”,南康机场快速路、蓉江七路、黄金大道-蓉江三路、东江源大道、迎宾大道-文明大道、虔东路。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建议为准。

        采纳,与“十四五规划衔接,修改完善。

        2.建议将P72页,第116条中“大力发展以水电和天然气为主,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为辅的绿色低碳能源,”修改为“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稳妥有序推进存量风电,因地制宜推进生物质发电,加快实现县县通管道天然气”。
        理由:我市水电大多为径流式小水电,发电能力受季度性影响较大,且目前基本接近饱和,同时水电开发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因此大力发展水电不太符合我市实际情况(水电建议请市水利局提出意见)。

        采纳,已修改。

        3.建议P73页,第118条,删除“加快赣州-于都-瑞金、赣州-龙南成品油支线管道及相关油库建设,提高成品油供应能力”。
        理由:经与省能源局沟通对接,目前,国家管网暂未启动赣州-于都-瑞金、赣州-龙南成品油支线管道及相关油库前期研究工作,且樟树-吉安-赣州成品油管道基本可以满足我市成品油需求,待国家管网等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前期工作后,再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滚动调整纳入相关规划。

        采纳,已修改。

        市水利局

        1.75条,建议增加一段:依法依规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水域空间管控边界,守好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的底线,严禁以任何名义非法占用和束窄水域岸线,强化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遵循全市主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水域岸线保护管理局面。

        采纳,已修改。

        2.P45页:改为到2035年,赣州市用水总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控制指标值以内,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高于要求的值。

        采纳,已修改。

        3.文本P142“欧潭水生态文化公园建设工程”,应为“欧潭水生态治理建设工程”。

        采纳,已修改。

        4.关于龙江水库有关意见建议。龙江水库位于江西省上犹县社溪镇境内的紫阳河中游,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33km2,总库容3000m3左右,是一座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和发电的综合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承担下游3个乡镇、上犹县部分城区的供水任务,并将作为赣州市中心城区的应急备用水源为赣州市提供应急供水任务。龙江水库工程已列入的专项规划有《龙华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和《江西省水网规划》。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赣发改投资[2022]518”号文中明确将龙江水库列入《江西省前期推进重大项目清单》,位于其中“二赣州市;(三)水利基础设施;29项”。在龙江水库前期推进时发现大坝左岸涉及南康区生态红线保护范围(见附图),龙江水库的工程任务是以供水和灌溉为主,是上犹县供水主要水源,是赣州市中心城区的备用水源,为顺利推进龙江水库前期工作,恳请优化调整龙江水库大坝左岸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附:上犹县龙江水库现水库范围占三区三线图及DXF范围图(详见复函原件)

        未采纳。自然资源部已下发最终“三区三线”成果数据,生态保护红线未经上级同意不得修改。

        市审计局

        《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第148255条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督考核问责制度”中,“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议改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原因是市委办、市政府办2017年已印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表明我市已建立了离任审计制度。但配套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等还未建立,所以建议改为“建立健全”更为精确。

        采纳,已修改。

        市统计局

        文稿第20页,表2-1中常住人口规模2025920万人,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72%”建议修改为“2025910万人,203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0%
        理由:根据现有人口及增速推算,预计2025年常住人口为910万人,2035年城镇化率为70%

        未采纳。规划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维持70%-7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人口城镇化率为72%-74%

        市交通局

        一、P21“绿色交通出行比例2025年达到72%”建议修改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2025年达到65%”。

        采纳,已修改。

        二、P41“根据乡村产业特点、未来发展,发挥规划留白等机制的作用,合理预留和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空间、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建议修改为“根据乡村产业特点、未来发展,发挥规划留白等机制的作用,合理预留和保障乡村振兴产业空间、融合发展项目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采纳,已修改。

        三、P64“推进国省道城市过境路段改线,加快G105赣州中心城区改线工程、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建设、三南快线的建设,提升S226(沙石—王母渡)、S219(王母渡—信丰)为一级公路,强化中心城区对外交通联系。”(表格6-9国道一览表 通道分类线路组成:五横G356G319G323G357G358-G535,五纵G206G236G238G105及复线、G220)。建议修改为“推进国省道城市过境路段改线,加快G105赣州中心城区改线工程、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建设。强化中心城区对外交通联系。”(表格6-9国道一览表通道分类线路组成五纵G206G236G238G105G220,五横G356G319G323G357G358+G535

        部分采纳,名称已修改,加快三南快线的建设和提升S226(沙石—王母渡)S219(王母渡—信丰)为一级公路建议保留

        四、P65“规划形成“一港五区”港口布局体系,赣州水运港口由城区港区、赣县区港区、南康区港区、于都港区和信丰港区五个港区构成。”建议修改为“规划形成“一港五区”港口布局体系,赣州水运港口由章贡港区、赣县港区、南康港区、于都港区和信丰港区五个港区构成。”。

        采纳,已修改。

        五、P95“加快推进G105赣州中心城区改线、G323赣县江口至梅林大桥、章贡区沙石至梅林大桥改建,适时启动章贡水西至赣县江口联络线,形成中心城区外围公路环线。适时推动G323进一步外迁、G105国道复线建设。”建议修改为:“加快推进G105赣州中心城区改线、G323赣县江口至梅林大桥、章贡区沙石至梅林大桥改建,适时启动章贡水西至赣县江口联络线,形成中心城区外围公路环线。适时推动G323进一步外迁。”

        部分采纳,建议保留适时推动G105国道复线建设

        六、附表8-1: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已明确选址)中序号15改为近期、序号46改为章贡区、序号149改为新建、序号169改为新建、序号176改为新建、序号195改为近期、序号208改为新建。

        采纳,已修改。

        市文广新旅局

        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草案)P68:第109条建成兔色文化传;在与展示样板:“深入挖掘赣州红色文化历史资源,活化利用红色文化历史资源。高标准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赣州段)建设,加强革命遗址保护,进一步拓展寻乌调查、南方三年游击战等红色文化产品线,建成全国红色基因传承高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样板区。建议修改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修改依据:(国家文物局统一称谓);

        采纳,已修改。

        P70:第114条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要素:“严格保护2座历史文化名城、12处历史文化街区、16处历史文化名村、63处传统村落、861处不可移动文物972处历史建筑。”,修改为:“986处文物保护单位”(依据:截止目前,我市共有国保28处、省保182处,市保121处,县保655处);

        采纳,已修改。

        P113:第190条完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开放力度:“重点保护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226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修改为;“重点保护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261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

        采纳,已修改。

        市消防救援支队

        第四章第九节第125条完善消防安全布局整条建议修改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构建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陆地、水域、空中相结合的消防救援体系。优化消防安全布局,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优化布局并加强其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加强各县(市、区)消防站、乡镇消防所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建立消防站合理布局、装备精良、保障有力,消防人文环境更加和谐,灭火救援组织健全的消防体系。分类推进乡镇、农村和社区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以及森林防火建设,加强补充城中村地区、高层建筑和农村地区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规划至2035年,赣州各县(市、区)中心城区消防队站力量建设5分钟到达覆盖率100%”。

        采纳,已修改

        市住建局

        一、第71页第114条“完整保护各类历史文化要素”中,建议将严格保护2座历史文化名城、12处历史文化街区、16处历史文化名村、63处传统村落、861处不可移动文物、972处历史建筑。修改为:严格保护2座历史文化名城、14个历史文化街区、16个历史文化名村、63个传统村落、861处不可移动文物、1024处历史建筑。理由:125日,省政府已经公布了龙南市下西门历史文化街区和下宣行历史文化街区。截止目前,赣州全市范围内共有14个历史文化街区和1024处历史建筑。

        采纳,已修改。

        二、第115页第194条“供水系统规划”中,“建成7座水厂,新建1座”修改为建成7座水厂,新建1座(论证中)”。理由:按照《赣州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2013-2030年)》等要求,新建贡江水厂暂无规划依据,目前正在研究论证中,如经论证确有必要实施贡江取水方案,需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展修编《赣州市中心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等前期工作;如经论证贡江取水方案不可行,则维持现有规划方案,从上犹阳明湖取水,不新建贡江水厂;此外,总规图集中心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图中标注贡江水厂(论证中),建议图文一致。

        采纳,已修改。

        三、第122210条“因地制宜布置地下综合管廊”中的内容数据与《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不符。管廊总长度,建议修改为107.2公里,同时相关表述与《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5-2030)》保持一致。

        采纳,已修改。

        市生态环境局

        1.40页第64条中“至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污水处理率达到35%”,建议修改为“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理由:根据《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赣府厅字〔202217号),第3页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力争达到40%左右”,建议该条修改至与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一致。

        采纳,已修改

        2.40页第64条中“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建设100%覆盖”,建议删除。理由:目前暂无文件明确要求“2035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纳管建设100%覆盖”,因此建议删除该条。

        采纳,已修改。

        3.40页第64条中“至203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建议修改为“至2035...农村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70%”。理由:目前暂无文件明确要求“203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结合我市情况修改使表述更准确。

        采纳,已修改。

        4.47页第77条中“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排放物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建设修改为“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理由:《水污染防治法》明确,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采纳,已修改。

        5.115页第193条水源规划中的“峰山石崆子水库”,建议删除。理由:经调查,峰山石崆子水库水质铁、锰指标本底偏高,经常超标,不适合作饮用水水源,因此在该条中建议删除“峰山石崆子水库”。

        未采纳。现状峰山石崆子水库应急水源工程已建成;本次应急水源规划按照《赣州市供水总体方案》布局;根据国内自来水生产工艺,除铁除锰工艺已非常成熟。

        市卫健委

        一、第21页,表空间品质增加每千人口拥有托育数,20254.5个”。

        采纳,相关内容在文本内容中表述。

        二、第104页,第172条医疗卫生用地“在赣州经开区、南康区分别设置一所1500床以上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8.4公顷。各区配置不少于2300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1.8公顷。修改为:在赣州经开区、南康区分别设置一所1500床以上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16.35公顷。各区配置不少于2300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45公顷。”

        采纳,已修改。

        三、第104页,第172条建设特色专科医院。各区应建设3-5所不低于200床的特色专科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低于2.3公顷。修改为:市本级布局建设一所500床以上的美容整形医院,占地不低于5.65公顷。各区应建设3-5所不低于200床的特色专科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低于2.3公顷。”

        采纳,已修改。

        四、推动医养深度融合。各区应建设一家以上不多于300养老床位的医养结合中心。”修改为:各区应建设家以上不少于300床养老床位的医养结合中心。”

        采纳,已修改。

        五、第105页,第173条社会福利用地中,建议将“中心城区各组团分别规划1所公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综合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规模500-1000张床位。”修改为“各县(市、区)设置1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面积0.3公顷;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县级公立普惠性托育机构,面积0.2公顷;乡镇(街道)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每个面积0.13公顷;到2025年,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85%保障用地需求。”

        采纳,已修改。

        六、第104页,倒数第5行:“每3-10万人应设置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面积约1公顷。”修改为:每3-10万人应设置一处具备院前急救救护车出诊站点(急救站)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地面积约1公顷。”

        采纳,已修改。

        七、179页,序列号296,赣县区第六人民医院综合大楼,22.94公顷,实际区政府批复的面积为4.182公顷。

        采纳,已修改。

        市林业局

        1、第10页第15条林地资源第一段,第6-7行中的“国有林地占全市林地面积约10%,集体林地占全市面积约90%”建议删除,原因:所述内容与第2-3行的“按土地所有权属划分,国有林地占比12.40%,集体林地占比87.60%”重复且表述不够准确。

        采纳,已修改。

        2、第20页,表2-1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中,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面积比例(%9.479.479.47约束性市域,修改为: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比例(%9.389.3810.00预期性市域
        理由:⑴在《江西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赣州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该项指标均表述为“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比例(%)”。⑵参照《江西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附表1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表”,建议将该项指标属性修改为“预期性”。

        部分采纳。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最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数据生态保护红线中自然保护地数据,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9.47%。规划至2035年采纳≥10.00%

        3、第27页,第1行“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修改为“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

        采纳,已修改。

        4、第31页,第1-2行,建议删除“林地面积28790平方公里”,原因:林地保有量指标已删除,在此不应再出现具指标性的数据内容,同时,该林地面积与第10页第15条林地资源“根据2020年变更调查数据,赣州市林地面积为2.88万平方公里,”中所述的林地面积一致,也即规划至2035年,林地面积仍然保持2020年的水平规模,难以实现。
        另,第161页附表4: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单位:平方公里、%)中,规划基期年林地面积28790.00平方公里,规划目标年的林地面积也是28790.00平方公里,目标值无法实现,建议删除或修改调整。

        暂未采纳。待数值明确后,再加以调整。

        5、第44页,第72条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修改为:“构建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全市共有自然保护地73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成果,尚需待国家审核认定后正式发布),其中,自然保护区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自然公园60(森林公园30处,湿地公园18处,地质公园4处,风景名胜区8)。规划新建或晋升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5处以上。规划至2035年,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达到10%以上。”

        部分采纳。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包含自然保护地68处(不含风景名胜区8处),目前暂按下发数据,待林业部门最终自然保护地数据确定后,根据省厅下发数据同步修改。

        6、第48页,第80条优化林地资源保护结构第一段,“强化公益林保护管理。........切实提高生态公益林质量。”修改为:“严格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从严管控天然林和公益林采伐,实行天然林保护和公益林管理并轨。对天然林实行全面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皆伐改造,严禁将天然林改造为人工林。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力度,不断加强管护设施建设,允许依法对公益林开展抚育和更新性采伐。对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的,要科学合理确定封山的区域及范围,避免全域封山。”
        第二段,“强化商品林管理。........低质低效林改造的采伐审批。”修改为:“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在不突破年采伐限额的前提下,放宽非国有(含国乡联营)经济林、能源林、定向培育的短轮伐期和速生丰产用材林等集约化经营人工商品林的主伐年龄,指导各林业经营主体开展集约化经营,以最大获取经济效益为主,兼顾发挥生态效益为辅,助力乡村振兴。”

        采纳,已修改。

        7、第82页,第135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标题建议修改为:第135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第一段第一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修改为:“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其它地方涉及“山水林田湖草”的,建议均修改为“山水林田湖草沙”。

        采纳,已修改。

        8、第83页,倒数第2行,“促进林地森林生态系统”修改为:“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原因:无“林地森林生态系统”的概念或说法。

        采纳,已修改。

        9、第84页,第5行。“开展国土绿化项目建设”修改为:“开展国土绿化”。

        采纳,已修改。

        10、第161页,附表5:赣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修改为:(见复函原件表格)。

        部分采纳。目前暂按照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准,待自然保护地数据确定后同步修改。

        11、其它,规划文本中的数量单位不统一,如面积单位,有万亩、平方公里、公顷等。

        采纳,已修改。

        市城管局

        一、污水工程规划
        1.
        建议将《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110页排水规划“污水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5%,......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至2035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50%。分片集中处理。污水排放量97.92万吨/日,共建成污水厂13座,总处理规模100.1万吨/日”修改为:“污水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5%加强再生水利用,规划至2035年,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5%,分片集中处理。污水排放量97.92万吨/日,共建成污水厂17座,总处理规模100万吨/日”。另外,建议进一步复核污水排放量数据,根据2021年城建统计年鉴总供水量为50万吨/日,到2035年总供水量(按照8%的增长速度)将达147万吨/日?污水排放量(按照0.8的排放系数)将达117万吨/日。理由:根据《“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文件要求,“到2025年,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域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

        采纳。近期再生水利用率采用25%,远期应采用30%。污水排放量计算采用人均综合指标法,年增长率法不适用于长期用水量预测。

        2.建议将《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第110页图表修改如下。(见复函原件)。以上拟新建、扩建污水处理设施位置及规模需进一步研究论证,建议与正在修编的排水专项规划衔接,最终以排水专项规划项目为准。

        采纳。将加强衔接排水专项规划,另请市城管局加快编制排水专项编制,尽快提供有关成果。

        3.建议将《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草案)第115页“到2035年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5%”修改为“到203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第116页“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扩建白塔生活污水处理厂等8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水东污水处理厂等4座污水处理厂,保留赣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能力达100万吨/日”,修改为“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扩建白塔生活污水处理厂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水东污水处理厂等6座污水处理厂,保留赣县城南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总污水处理能力达100万吨/日”。第116页“加快再生水利用。规划至2035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修改为“加快再生水利用。规划至2035年,力争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

        采纳。近期再生水利用率采用25%,远期应采用30%。有关污水处理厂规模及数量,应尽快提供成排水专项有关成果。

        4.建议根据上述“意见2”将“34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图”进行调整,进一步核实现状污水处理能力,如:水西白塔污水处理厂现在规模为25万吨/日,南康工业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2万吨/日,香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1万吨/日,水西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现状规模为1万吨/日。南康工业污水处理厂”修改为“南康污水处理厂”。

        采纳。已核实并修改现状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

        二、环卫设施规划
        建议《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草案)第118页的“环卫设施规划,新增内容:规划设置厨余垃圾处理厂,形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粪便等城市垃圾的独立收运、处理体系。规划建设静脉产业园,实现生活和工业垃圾变废为宝、循环利用。同步在“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予以规划用地。

        采纳,已修改。

        三、绿地规划。《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草案)第107页“至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1m2/人”目标低于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5-2030)中目标“≥12m2/人,绿地用地面积也同样大幅度降低了,建议国土空间规划执行赣州中心城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按人均公园绿地不低于12m2/人目标同步落实绿地用地。

        采纳,已修改。

        市铁路发展中心

        一、图集中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赣州至郴州方向铁路名称为赣郴永兴铁路,赣州至韶关方向铁路名称为赣韶铁路扩能。

        采纳,已修改。

        二、建议文本P62,截止202212月,我市铁路网密度为234公里/万平方公里;至2035年,建成瑞梅铁路、长赣高铁、赣郴永兴铁路、赣韶铁路扩能,我市铁路网密度约350公里/万平方公里。

        部分采纳,现状路网密度已修改,2035年铁路网密度考虑规划预留铁路

        三、建议文本P62“推动赣广高铁、赣韶高铁前期规划研究......构建长三角-粤港澳内陆新通道。”修改为:推动赣广高铁、赣韶铁路扩能前期规划研究,深度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控制预留赣州—厦门、赣州—郴州、南昌—汕头铁路通道,力争县县通铁路。实现高铁到达赣州都市区和周边设区市(吉安、龙岩、韶关、郴州等)1小时互达、与周边省会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南昌、厦门、广州、深圳和长沙等)2小时互达。全力争取赣州—长三角地区高铁通道,构建长三角-粤港澳内陆新通道。

        采纳,已修改。

        四、建议文本P636-7铁路通道一览表中赣郴桂高铁删除,赣郴桂铁路与赣郴永兴铁路在我市境内为同一铁路通道。

        未采纳,根据《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赣郴永兴铁路规划为普通铁路,本次规划为打通赣州至北部湾的通道,建成赣州“米字型”铁路枢纽中心,另还规划赣郴桂高铁,建议规划预留空间

        五、建议文本P94“满足长赣高铁、赣郴桂高铁、赣韶高铁、赣广高铁、赣龙厦高铁、赣郴铁路建设需求。”修改为:满足长赣高铁、赣韶铁路扩能、赣广高铁、赣龙厦高铁、赣郴铁路、景鹰瑞铁路建设需求。

        未采纳,该条为中心城区规划内容,景鹰瑞铁路不在中心城区范围

        六、建议文本P173表中赣郴永兴铁路(高铁)删除,目前建设速度值还未明确。

        未采纳,往西规划赣郴铁路(赣郴永兴铁路)、赣郴桂高铁(赣郴永兴高铁)2条铁路,其中赣郴铁路为普铁,赣郴桂高铁为高速铁路。

        七、建议文本P174表中赣韶高铁,赣龙厦铁路修改为:赣韶铁路扩能,赣龙厦高铁。

        部分采纳。赣韶高铁为远期规划高铁,非赣韶铁路扩能,赣龙厦铁路修改为赣龙厦高铁

        八、建议文本P175表中瑞梅高铁,景鹰瑞高铁修改为:瑞梅铁路,景鹰瑞铁路。

        部分采纳。瑞梅高铁为规划昌汕高铁赣州段,非瑞梅普通铁路。景鹰瑞高铁修改为景鹰瑞铁路

        龙南市政府

        鉴于我市杨村镇为重点乡镇,汶龙镇、关西镇在龙南国家重稀土规划区1范围内,建议将“附表3:赣州市乡镇主体功能区划表”中杨村镇、汶龙镇、关西镇”主体功能区划调整为“城镇化优化区”,将渡江镇主体功能区划调整为“农业主产功能区”。

        未采纳,根据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龙南市的县级主体功能区为重点生态功能区,经分析杨村镇、汶龙镇、关西镇、渡江镇的主导功能并无特别突出,应落实县级主体功能区。

        安远县政府

        一、关于城镇职能定位。第58页中的安远县城镇职能定位建议修改为“粤港澳大湾区电子信息产业承接重要节点、粤港澳大湾区康养后花园、现代农业发展高地”。

        采纳,已修改。

        二、关于路网布局方面。第138页中的“详细规划+规划许可铁路方面”建议修改为“铁路方面”,且该条内容与“一干一支七通用”航空布局标题不对应。

        采纳,已修改。

        三、关于自然保护地体系。根据省最新下发“三区三线”成果,安远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共190.93平方公里,三百山风景名胜区不在自然保护地名录内,三百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有误,建议核实附表5赣州市自然保护地名录有关数据,具体详见下表(见原件)。

        采纳。参照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将风景名胜区列入自然保护地名录。

        四、关于重点建设项目。建议在重点项目库中纳入以下省重点建设项目:X223江头至鹤仔(江头至双坑)段公路改建工程、X830珠兰至彭屋(心怀至重石段)、安远三百山至寻乌南桥高速公路项目、安远县抽水蓄能项目、安远县马子坑抽水蓄能电站、安远县天心110kV输变电工程、安远县围内抽水蓄能电站范围、安远杨屋坑水库、太平灌区、寻全高速连接线工程、永镇水库。

        部分采纳。安远三百山至寻乌南桥高速公路项目、安远县天心110kV输变电工程、寻全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已纳入,其他项目暂未在在市级及以上专项规划中找到,建议收入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库。

        蓉江新区管委会

        一、本次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将原规划的金融商务核心位置调整至赣南大道以南,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中将原金融商务中心位置规划为城市战略预留区。根据蓉江新区实际情况,我区认为调整后的中心位置周边发展腹地不足,调整后赣南大道以北区域用地发展受到较大影响,难以满足蓉江新区发展定位和发展需求。因此,建议统筹考虑城市近期发展和远期布局,延续现行规划的空间布局结构,保持蓉江新城原规划明确的金融商务核心的中心位置不变。

        采纳,已修改。

        二、我区正在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建议充分吸纳控规修编成果,结合我区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优化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地下空间等规划内容。

        采纳。衔接正在修编的蓉江新区控规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中心城区控制线规划图等分析图纸与土地使用规划图存在不一致情况。项目用地如涉及总规城市绿线等控制线,后续无法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项目落地,建议进一步复核完善。

        采纳,已修改。

        四、建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江坝防洪堤、茶元公墓区等水利、特殊区域设施建设用地规模,以便后续项目实施。

        采纳,待相关项目范围线明确后落实。

        兴国县政府

        1.建议市级层面,立足区域统筹与协同发展,进一步明确相关的发展指引,以切实推进区域经济板块或平台的共同打造与建设;

        采纳,在第六章中对于市域范围内的市县明确定位与发展策略指引

        2.建议增加以县为单位的发展指引,以便更好地指导县域经济发展;

        采纳,文本中已有市县发展策略指引

        3.12条和第15条的题目与其他条文不对应,建议修改为土地资源和林地资源;

        未采纳。因土地资源包括耕地、园地、林地、湿地等资源,故第12条条目名改为“土地资源”不妥,第15条为林地资源

        4.24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管控规则”,建议补充加强耕地进出平衡相关内容;

        采纳,已修改。

        5.25条“生态红线划定”改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采纳,已修改。

        6.28条:建议明确县级城镇开发边界的微调程序及权限;

        未采纳,城镇开发边界调整程序及权限应由上级确定。

        7.43条“衔接省级空间规划”改为“衔接省级国土空间规划”

        采纳,已修改。

        8.69条:表4-2,兴国的重点镇增加良村镇。按照目前的布局,兴国县分成五个片区,北部7个乡镇无重点镇,重点镇布局不均衡,且兴国县15版总规良村也是重点镇。

        采纳,已修改。

        9.76条: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改渡便民工程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11号)要求,我县正在推进实施鼎龙乡高井渡口改渡便民工程,将第五章第四节第76条“加快完善农村‘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县道三级、建制村通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调整为“加快完善农村‘七改三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以县道三级、建制村通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建设,落实改渡便民工程通路撤渡项目,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采纳,已修改。

        10.94条:建议将兴国综合物流园调整为兴国县赣闽国际陆港;

        采纳,已修改。

        11.96条:建议将“实施县道升三级公路和乡道‘单改双’工程”调整为“实施县道升三级公路和乡道、乡道‘单改双’和建制村通双车道改造工程”

        未采纳,建议不修改,已征求公路部门的意见

        12.道路交通方面:为更好的服务兴国西北部城镇群,建议新增樟兴高速——兴国桂东高速连接线,线位如图示。(详见复函原件)

        采纳,已修改。

        13.建议文本附表中增加市域国土空间利用现状表。

        采纳,已修改。

        14.建议将附表3乡镇主体功能区划分中,埠头乡改为城镇化优化区,理由是埠头乡作为兴国县工业园区所在地,承担着较多的城镇功能,而且根据赣州市乡镇主体功能区划成果,在文字描述和主体功能区划图中,表述为城镇化优化区。城岗镇耕地和园地占镇域面积较大,镇域较少面积位于县域外围生态保护圈内,建议将其划入农业主产功能区。

        未采纳,埠头乡主导功能并无特别突出,应落实县级主体功能区;城岗镇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镇域面积的36%以上根据技术要求应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

        15.建议将附表4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中,用地用海类型改为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类型。

        未采纳,市级规程并未调整表格类型,因此,暂不变动。

        瑞金市政府

        一、关于乡镇主体功能区划方面
        建议修改瑞金市各乡镇主体功能区划分(P34及附表3),将九堡镇由“重点生态保护区”改为“农产品主产区”,将叶坪镇由“农业主产功能区”改为“城镇化发展区”。江西省及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瑞金市县级主体功能区均划为“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赣自然资办函[2021]333号文及有关要求:①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在划定乡镇级主体功能区时,与县级主体功能一致的乡镇单元个数占比原则上高于50%。三调中耕地与园地面积占比≥35%、耕地面积占比≥30%的乡镇(除街道、城关镇)直接确定为农产品主产区;②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占比≥35%的乡镇(除街道、城关镇)应调整为重点生态功能区;③街道、县(市)政府所在的城关镇直接调整为城市化发展区;④城镇开发边界(不含特别用途区)面积占比≥25%的乡镇可调整为城市化发展区;⑤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主体所在的重点乡镇、现状镇区(乡集镇)与中心城区用地连片的重点乡镇,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判断是否调整为城市化发展区。根据以上要求,建议按各乡镇主体功能区按以下结果划分(各乡镇各空间要素情况见附表):
        1:瑞金市各乡镇主体功能区划分结果(详见复函原件)

        未采纳。拔英乡、大柏地乡、冈面乡、瑞林镇、泽覃乡5个乡镇的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大于35%,且无有代表性的特色生态资源,根据技术要求需应确定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叶坪乡的耕地和园地占比大于35%,且无有代表性的特色农业,根据技术要求需应确定为农产品主产区;丁陂乡、九堡镇、武阳镇、谢坊镇四个乡镇主导功能并无特别突出,应落实县级主体功能区;黄柏乡是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且现状镇区(乡集镇)与中心城区用地连片的重点乡镇,应确定为城镇化优化区。

        宁都县政府

        1、宁都县优质耕地与城镇化地区高度重叠,耕地后备资源有限,占补平衡难度较大,建议增加跨多区域内耕地后备资源相互协调的机制。

        采纳,已修改。

        2、宁都县现状新兴产业初步形成规模,工业园区建设逐步加快,文旅资源丰富,城市品质明显提升。关于宁都县的城市职能定位建议增加绿色崛起的现代制造业基地和赣南苏区红色旅游示范区。

        采纳。增加红色文化旅游示范区定位;因市级总规中主要突出各市县差异化定位,对于区域范围内特点不够突出的职能定位可在市县级总规中进一步细化明确。

        3、第37条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管控规则,建议将“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更改为“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

        未采纳。文本中表述为国家管控规则的表述,以国家规则为准,暂不进行修改。

        4、第109条构建红色文化传承与展示样板中建议增加倾力打造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和宁都起义纪念馆创国家4A景区。建设赣东南区域性文化旅游中心、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

        采纳,已修改。

        5、文本第55页将宁都划为一般县,建议划为重点县。宁都作为赣州市6I型小城市之一,是仅有的1个一般县,其他5个均为重点县。考虑到宁都的人口规模和门户区位,建议划为重点县,发挥宁都的优势作用,并保证赣州市城镇等级梯度结构的均衡性。

        未采纳。重点县为围绕中心城区、支撑赣州都市区发展兴国、信丰、于都。

        6、文本第57页宁都的城市发展策略指引中建议将增加全国重要童装产业基地的政策指引。

        采纳,增加相关指引

        7、文本小布镇上潮水库项目应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未采纳,上潮水库项目暂时没有出现在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相关材料中,建议纳入县级建设项目库,或提供其市级及以上重点建设的佐证材料。

        8、图集14,建议将村庄、街区名称在图中标注;

        未采纳。需标注太多,无法排版

        9、图集15,景鹰瑞铁路和赣抚高铁是否均途径城区西侧,并在老鹰山山前设站?宁都通用机场初步选址在石上镇。

        采纳,景鹰瑞铁路和赣抚高铁途径城区东侧

        10、赣州市国空对于宁都的城市职能定位为:东北部门户城市、现代化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与县国空的城市定位中的赣东南区域性中心城市略有不符。

        采纳

        11、赣州市国空图纸中:济广城镇发展轴位于宁都东侧,在通常表述中和赣州上版总规中,应由宁都经过。

        未采纳。现济广轴经宁都县域范围内,具体线位按照济广高速实际地理位置落位,介于宁都与石城之间。

        12、第90条,表6-1市县城区人口规模结构中宁都的规划人口为20-50万人的I型城市,与图12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中将宁都规划为一般市县,其等级结构与人口规模不匹配,应将宁都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为重点市县,与规划人口20-50万人相匹配。

        未采纳。等级结构中重点县主要为围绕中心城区、支撑赣州都市区发展兴国、信丰、于都,人口规模仅为考虑要素之一。

        13、市域城镇空间规划图,城镇结构能否继续优化,北部增加发展轴,串联兴国、宁都、石城县。形成赣州市域“三横两纵”空间发展结构。带动北部片区的发展。提升宁都在赣州市北部的城镇的总体定位。

        未采纳,此条轴线不太成立。

        赣县区政府

        1、因中国稀金谷核心区成果转化主阵地在赣县组团,且赣江科创单元与梅林单元和稀金谷单元联系密切,赣江科创单元为“中国稀金谷”核心区的研发平台及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的所在地,梅林单元为“中国稀金谷”核心区的生活配套区,稀金谷单元为“中国稀金谷”核心区的生产平台,三个单元规划为一个组团有利于“中国稀金谷”核心区基础配套设施和规划功能的共建共享。建议将文本第94页赣江科创单元从三江口组团调整到赣县组团。

        未采纳。城市组团是根据城市空间的布局形成了集中发展区域,是空间结构上的组团划分,不与行政区界线挂钩。

        2、根据赣县区“十四五”规划中“中国稀金谷、生态客家城”的定位,建议将文本第94页赣县组团定位“产业创新区,客家文化城”调整为“中国稀金谷,生态客家城”。

        采纳,已修改。

        3、建议在P65页建设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中加入布局赣州港五云作业区水港物流园。

        采纳,已修改。

        4、因赣县组团为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和“中国稀金谷”核心区所在地,主要承担稀金产业的科研任务。建议将文本第101页在三江口组团、蓉江新区组团集中新增科研用地调整为在赣县组团、蓉江新区组团集中新增科研用地。

        采纳,已修改。

        5、建议在项目库中加入湖江大桥、G238赣县南塘至吉埠公路项目、赣县区阳埠乡10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采纳,已修改。

        6、建议将赣江科创单元储君大道南侧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调整为留白用地。

        采纳,已修改。

        崇义县政府

        除过埠镇、铅厂镇、龙勾乡等乡(镇)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需市总规办协调省级进行统一调整外,无其他意见。

        未采纳,待进一步讨论明确

        章贡区政府

        一、优化组团功能定位与发展路径
        近年来,章贡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全力建设中国赣州(青峰)药谷、赣州国家高层次人才科创园等全市“六大攻坚战”重点发展平台。建议《规划》中第155条“章贡组团......培育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推进章贡高新区做大做强。”修改为“章贡组团......培育医药健康、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推进章贡高新区做大做强。”

        采纳,已修改。

        二、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18年版最新版)综合医院建筑面积指标计算,300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因不少于3.4公顷(300*115m2/666.6/15=3.4)。建议《规划》中第172条“高水平建设综合医院。......各区配置不少于2300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1.8公顷。”修改为“高水平建设综合医院。......各区配置不少于2300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每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4公顷。”;《规划》第172条提出“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各区应设置1处区级疾控中心、急救中心、无偿献血固定献血屋。”因我区处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而目前赣州市区已有一家急救中心、无偿献血固定献血屋,为避免资源浪费,建议我区无需建设急救中心。

        部分采纳。急救中心设置按照医疗卫生部门意见为准。

        信丰县政府

        一、赣粤运河规划。赣州市国土空间规划中提出建设赣粤运河,建设信丰港区,建设信丰极富水库。但图件和文本中未提及极富水库、赣粤运河的具体走向和建设时间。建议明确赣粤运河的范围红线以及具体建设时间和极富水库的建设时间,以便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进一步编制工作。

        采纳,极富水库在市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图中落实,赣粤运河选址未明确,暂无法落图。

        二、城市职能定位。赣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对信丰县的城市职能定位为:赣州都市圈南部重要中心,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示范区。对城市发展策略指引为:强化与赣州中心城区通道联系,推进撤县设市,提升区域性配套服务能力,强化卫星城市功能;建成科技创新,发展现代产业,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升级,夯实支撑中心城区发展基础;推进县域协调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加强耕地保护,大力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建议在城市发展策略指引中突出信丰县作为赣粤廊道上的重要交通物流中心城市,信丰县交通区位优越,工业发达,常年稳居赣州前三,正在积极筹建的赣粤运河进一步提升信丰的交通区位优势,同时规划还在信丰设立信丰港区,极大的推动信丰打造赣州南部物流商贸中心步伐。

        采纳,增加相关指引。

        定南县政府

        64页最后一段加上“定南联络线西延至大广高速”项目。

        采纳,已修改

        139页第一段定南联络线改为定南联络线西延。

        采纳,已修改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图》《市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及文本46页表4-2《城镇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中》建议老城镇、鹅公镇由一般镇调整为重点镇,岿美山由重点镇调整为一般镇。

        采纳,已修改

        文本表4-5《全市重点产业链布局表》中,有色金属:加入定南县稀土永磁材料及应用基地;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加入定南县轻量化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光伏新能源产业项目、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项目。

        采纳。

        《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中,定南县通用机场坐落于天九镇长桥村,图中标识错误,建议更正。

        采纳,图纸已修改

        《附表6:赣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名录》中,建议增加:焦坑迳水库水源保护区、洋前坝水库水源保护区、营场水库水源保护区。

        未采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市级水资源保护名录里未出现蕉坑迳、洋前坝、营场水库水源保护区。

        附表8-2: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未明确选址)中,定南通用机场、定南县山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项目已明确选址,建议调整。

        采纳,已修改

        图件《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中,定南县的国家级传统村落位于老城镇老城村,省级红色名村位于鹅公镇留村,在图中标识的位置不对。定南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巽塔、文昌阁、车步虎型围、明远第围、太公八角围、丰背赣粤湘边纵队驻地旧址、莲塘农民协会筹备处旧址、车步农民武装暴动总指挥部旧址、月子圩红四军军部旧址(龙头圩毛泽东旧居)等9处,未在图中进行标识。

        采纳。

        南康区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全南县政府、大余县政府、石城县政府、于都县政府、市司法局、市体育局、市住保中心、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人防办、市商务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综保区、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市交警支队、市金融办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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