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字〔2022〕6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楠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楠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挂职一年)。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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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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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楠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挂职一年)。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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