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
赣州分会场文旅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赣州分会场文旅消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赣州分会场文旅消费活动方案》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赣州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赣州分会场
文旅消费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活动要求,根据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会议精神,在做旺国庆黄金周文旅商贸消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速推动消费,扩大内需,引导市民游客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条件下,开展健康、安全地旅游打卡、商贸消费,进一步提振文旅商贸行业的信心,拟继续从市本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文旅消费活动,助力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
二、活动主题
“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千万福利大派送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2月
四、活动安排
(一)推出“脐橙+游乐购”消费抵扣券(拟发放20000份,合计400万元)。结合江西“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和赣南脐橙采摘旅游季活动,突出脐橙+旅游景区、酒店、美食、购物、商超等,用户通过江西赣州文旅等推广渠道,进入活动主题页面,可领取电子消费券。消费券价值200元:含100元脐橙采摘季旅游消费券(分为20、30、50元各一张),凭消费抵扣券可以到指定脐橙采摘园、景区、酒店、餐饮店、旅游购物店无门槛抵扣使用;商超券100元,凭消费抵扣券到指定商超消费,使用规则为满200减100元。
(二)推出助力直播带货大赛消费金(总计600万元)。按照“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直播带货大赛规则,大赛分为10月28日摸底排位赛、11月11日交叉淘汰赛、11月25日下位淘汰赛、12月3日抢位淘汰赛和12月12日巅峰王者赛五个部分进行,均为高序位PK低序位,最终以直播销售金额总数作为排名及晋级依据。为助力赣州文旅直播带货大赛品牌输出,推动线上线下同时发力,激励各县(市、区)踊跃争先,企业积极让利,将600万元消费金按照赛事阶段,从交叉淘汰赛开始,分别安排148万元、132万元、182万元、138万元,按每场次情况投放至各县(市、区)直播间,作为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产品抵扣券、抽奖券,促进赣州文旅产品售卖。
1.摸底排位赛后,将100万元平均分配给排位全省前50名的县(市、区),另48万元平均分配给排位全市前6名的县(市、区),参加交叉淘汰赛;
2.将100万元平均分配给参加下位淘汰赛的县(市、区),另32万元平均分配给参加下位淘汰赛全市前4名的县(市、区);
3.将150万元平均分配给参加抢位淘汰赛的县(市、区),另32万元平均分配给每组参赛的全市前2名的县(市、区);
4.将138万元平均分配给参加巅峰王者赛的县(市、区)。
五、有关事项
(一)“脐橙+游乐购”消费券从11月15日开始每天上午10点通过赣智旅微信小程序发放,连续发放 5天,每天4000份,共计20000份,发完为止。若当前时段消费券未领完,则自动划拨到下一时段进行领取。每个用户仅可领取一次。指定消费商家由各县(市、区)文广新旅局牵头商商务局、果业局提供有关商家名单。消费券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12日,过期未用自动失效。
(二)各县(市、区)需对发放在本县的助力直播带货大赛消费金严格资金管理,消费金仅限用于大赛期间直播间对消费者的让利和抽奖,市本级共安排600万元助力各县(市、区)活动开展。各县(市、区)安排资金并出台配套政策及操作办法,支持促进消费产品售卖,具体政策措施需向市文广新旅局报备同意。
(三)市文广新旅局加强对消费券、消费金发放的指导和管理,市、县组织对商家核销的消费券、直播间抵扣的消费金进行核定,按程序兑付。
(四)市、县两级要形成宣传矩阵,加大对“百县百日”文旅消费季·千万福利大派送活动的宣传推广,提升活动热度,提高商家和市民游客参与度,扩大消费季活动成果。